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计划,《压缩空气 污染物测量方法 第2部分:悬浮油含量》、《压缩空气 污染物测量方法 第4部分:颗粒含量》、《压缩空气处理 术语》3项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现正式征求意见(见附件),反馈意见请填写《压缩气体净化领域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标准联系人。意见请同时抄送压标委净化分标委秘书处(ccgpi@163.com)。
标准联系人: 《压缩空气 污染物测量方法 第2部分:悬浮油含量》 李金禄,13615516754,lijinlu0312@163.com
《压缩空气 污染物测量方法 第4部分:颗粒含量》姜慧君,15922449198, 15922449198 @163.com
《压缩空气处理 术语》 李金禄,13615516754,lijinlu031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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