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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动压缩机净化设备行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 / ccg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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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的要求,即日起,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压缩气体净化设备分技术委员会会全面启动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复审结束时间为2016731日。

  集中复审文件及要求见附件。

附件:

1、 《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点击浏览该文件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6-27] | 此文已被阅读 639 次 |打印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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